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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保监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2017-06-05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保监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地税局、阜阳保监分局: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保监局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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